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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欠条构成抢夺罪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 抢夺欠条是犯罪吗?日前,浙江省安吉县24岁的青年童旦因为从债主手中抢夺并撕碎了自己的欠条,而构成了抢夺罪被法院判了刑还罚了款。

  2002年,安吉县孝丰镇人童旦向王某借款1.7万元,并打了一张书面欠条。2004年5月,当王某催讨欠款时,童旦便叫来邵黎庆和段建成,从王某手中抢回欠条并撕碎。王某将撕碎的欠条拼贴起来,成为此案的唯一证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童旦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乘人不备、公然夺取的手段,抢夺数额巨大的债权凭证并毁损,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童华 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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