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受贿赂71万元 贵州国土资源厅一局长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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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9:43 检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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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贵阳3月22日电(记者周以明 通讯员刘灿忠)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原局长冯爱国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涉嫌收受贿赂71万元。3月21日,贵阳市检察院以冯爱国构成受贿罪将他送上法庭。 据检察院指控,2003年3月至2004年11月,冯爱国为天柱县某矿业开发公司获得一金矿采矿许可证提供方便,该公司先后3次送给冯爱国25.4万余元。之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贵阳市中级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