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政府部门公款接待实施总费用包干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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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9:03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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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武汉3月21日消息 (记者夏大成、王志刚) 公务接待除继续遵守“六条禁令”外,还将实施总费用“包干制”:总量控制、限额包干、节约滚存、超支自付。即日起,武汉市10个政府部门的公务接待将要套上这样的“紧箍咒”。 据了解,武汉市首批参与试点的单位有黄陂、蔡甸等3个区和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建委、市药监局、市审计局、市检察院、市纪委等7个市直部门。
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逐步规范、量入为出、公开透明、有利于节约、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武汉市此次公务接待费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总量控制、限额包干、节约滚存、超支自付。参与试点的单位按前三年接待费平均数下降15%-20%的幅度来确定总量控制标准,并直接将接待费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对于年底节余部分可直接留转到下年度使用,超过包干限额的部分将由责任人自行支付。 公款接待包干制改革是武汉市委、市政府在制定《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后,进一步遏制公款大吃大喝的新举措。据了解,武汉市纪委将通过季度公示、年终审计以及监督检查来保证这项制度的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