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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规定菜场禁用黑色塑料袋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1:18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黑色厚质塑料袋将禁止在菜市场内包装使用,炒货类食品也不得在市场内现场加工制作。昨天,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了升级改造后社区菜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初步“模样”。

  在前几天迎奥运规范有形市场动员大会上,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对全市有形市场制定出了迎奥运行动计划蓝图,北京将在3年时间内重点改造不低于150家的农贸市场和社区菜
市场。

  覆盖熟食禁用PVC保鲜膜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针对这个市场升级改造计划,北京已经新制定了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重点突出食品卫生安全。

  由于黑、红、蓝等深色塑料袋多是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制品重新加工而成,对人体有较大危害,也不可降解,因此规定,菜市场内需包装的鲜肉、鲜鱼、豆制品、酱卤制品等食品,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环保型包装材料或包装袋,不得使用再生包装材料以及黑色或深色有毒的厚质塑料袋。

  “用于保鲜陈列覆盖在肉类、熟食上的保鲜膜也禁用含DEHA的PVC保鲜膜”,而应采用PE或其他无毒材质。

  场外加工肉馅场内禁售

  另外,菜市场内不得设置液化气和明火设施,不能再销售现场制作的炒货食品,在市场外加工的肉馅肉糜也不能进入场内销售。

  “蔬菜在销售之前要进行去泥、去根、去黄腐叶等整理”,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达不到食用卫生要求被禁售下架的主副食品、调味品,在下架之后要进行无害技术处理。

  昨天,记者走访了宣武菜市口附近一些小型菜市场和散摊,发现有不少商贩使用的是黑色或红色塑料袋来包装蔬菜,对于这些塑料袋的危害,也是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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