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交口县安全监督局局长武小莉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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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5:38 山西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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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达386万余元的交口县原安监局局长武小莉,近日,被吕梁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武小莉在2002年1月至2004年1月担任交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收款不入账等手段非法侵吞公款51万元;非法收受其管辖范围内的煤矿承包、经营人贿赂现金共计52650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
(宁风左燕东)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