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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办案学生 被侵肖像权获赔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2: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本是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可在未作面部技术处理的情况下,6名未成年初中生就出现在电视画面上。随之引起一场6名未成年人与公安机关、电视台、学校的诉讼风波。日前,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令公安机关、电视台公开向6名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6000元。

  法院查明,2005年3月20日,安徽省霍邱县某镇发生了一起强奸(未遂)案
。霍邱县公安分局立案后,同年4月13日下午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抓获。当晚,公安分局欲实行侦查手段中的指认,遂找到了某学校要求予以协助。在指认过程中,6名学生被摄像和拍照。

  2005年4月16日,在某电视台播报的新闻中,出现了6名学生在面部无技术遮盖的情况下手持号牌参与辨认的图像。

  (木南 向辉 肖献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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