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旗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将执行同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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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5:53 内蒙古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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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史文丽) 昨日,记者从呼市发改委获悉,从11月1日起,呼市旗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执行同价。历时七年的农网改造“两改一同价”迈出可喜一步,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省钱了。 据了解,呼市四个旗县以旗县为单位城乡居民执行了同价。其中托县农村居民电价由0.61元/千瓦时降为0.52元/千瓦时,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94.1万元;城镇居民由0.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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