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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判决数亿元走私大案 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02:10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邱宗福、彭英明、叶俊成等12人无期徒刑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对被告人邱宗福、彭英明两人分别处以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和6000万元。

  2004年初,桂林市海关在审核市内一些企业进出口货物的资料时发现异常,海关缉私人员经过一番明察暗访,广西昭平籍男子邱宗福有走私嫌疑。同年3月19日,邱宗福被批准
逮捕。从该男子身上,海关缉私人员挖出这起特大走私普通货物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1996年,被告人邱宗福等人为牟取暴利,假借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利用来料加工贸易备案登记手册,将本属一般贸易进口应税货物伪报为来料加工保税货物进口,走私进口钢材、胶合板等货物。先后从防城口岸进口白板纸500吨、盘圆钢8000吨,从梧州口岸进口铜版纸1600余吨、白板纸990余吨、不锈钢1500多吨等。

  据悉,这起特大走私案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2.5亿余元,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6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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