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腐倡廉取十大进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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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注重从源头上做好防治腐败的工作。 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不断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
国务院各部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审批项目总数的一半以上。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约90%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中央改革试点部门达到140个,设计预算资金1948亿元。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新型投资体制正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健全,党中央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6个文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得到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逐步规范,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大多数省(区、市)加大了对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力度,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比例达65%。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不断深化。 七是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郑重地表示接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监督,为全党做出了表率,在党内外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的主要负责同志都做出了承诺,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的监督,为加强监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加强监督方面推出了一些重要举措:一是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二是中央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三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四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的进展,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提高了依法依纪监督的水平。 八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这些年来,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政领导责任意识增强,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力度加大,部门各负其责得到逐步落实。同时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反腐败的政治责任。各地都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党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制度,通过信访、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行风评议、舆论监督等,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九是反腐倡廉的社会评价有所提高,形成了比较有利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这些年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程度和认可程度有所提高。2004年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的调查结果表明,几项主要评价指标均达到九年来的最好水平。80.32%的群众对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认可,70%的群众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这些都说明反腐倡廉取得了实实在在、人民群众看得见的阶段性成效,也说明了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正确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反腐倡廉形势的认识更加理性。 十是反腐败国际合作不断扩大。 面对腐败问题日趋跨国化、国际化的趋势,我国积极开展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已经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稳定的联系合作渠道,与一些国家已经或正在商谈签订反腐败合作协议。现已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时和40多个国家签订了50多个司法协助方面的协议。近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分别与联合国、世界银行、亚太经合组织、透明国际、亚洲监察专员协会等国际组织开展了多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并取得良好效果。中央纪委监察部每年都要组织代表团参加重要的国际反腐败和廉政会议。如“政府改革”全球论坛、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会议、“跨域携手灭贪污”国际反贪会议、“惩处经济犯罪和腐败行为法律制度”研讨会等等。参与和承办这些国际会议对于发展和扩大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都将起到积极的影响。 总之,我们党反腐倡廉的理论和实践是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是正确的;工作部署是务实得当的;阶段性成效是明显的;发展走向是健康的。 当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解决出路,就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强化责任,逐步落实。(这是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 黄树贤同志在新华社2005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本文有所删节) 来源:半月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