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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规划 要纳入“十一五”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02:31 东南快报

  本报讯 昨日,省建设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把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内容纳入“十一五”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于年底前编制结束。2006年底前,各设区市必须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制度。

  根据通知,各设区市每年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要努力争取达到当年商品住房竣工面积的8-10%;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须在今年12月30日前报省有
关部门审批。据悉,省建设厅将对各地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定期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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