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烟草行业全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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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2:28 新闻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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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 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明确,我国教育费附加率为3%。根据这一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烟草行业不再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国家将依法对卷烟生产企业全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根据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开征的,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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