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院徽标识涉嫌抄袭?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3:01 北京晨报 | |||||||||
|
参与征集活动的大学教师声称,其设计方案被剽窃,索赔5万元 晨报讯(记者 颜斐)故宫博物院在历史上首次启用的院徽引发了著作权官司。记者昨天了解到,安徽工业大学教师朱岩岳认为,该院徽与他的应征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因而将京理想创意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和故宫博物院起诉到法院,要求故宫博物院停止使用院徽标识,两被告赔偿5万元。
朱岩岳起诉称,2004年6月,故宫博物院向社会征集院徽标识,他设计出了以“宫”字为基本元素、把“宫”字演化成为矩形结构的标识。今年7月18日,故宫博物院向社会发布了院徽标识并正式启用。他经对比发现,两作品在设计说明及具体表达方式上近似,两者存在实质性相似。他还称,故宫博物院委托艺术设计公司进行的设计是发生在博物院收到他的应征作品之后,设计人员也承认在设计过程中故宫提出过修改意见。他认为,设计人员接触了自己的作品并抄袭了其实质性内容。 朱岩岳告诉记者,这种事情比较普遍,尤其是征集作品,东抄西抄稍加组合就能成为新作品,又不好认定侵权。昨天, 故宫博物院办公室主任冯乃恩表示,他们还未收到诉状,对此不好发表意见。 据了解,故宫博物院曾给朱岩岳发过一份没有文头和未加盖公章的函件。这份函件否认雷同一事,该函件中表示,在征集方案中,有相当比例是以“宫”字形为基本要件的。而除了在故宫网站上公示的6件设计方案外,没有向外界透露过任何应征方案。故宫博物院后根据评审委员会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最终没有选中这6个方案,而是委托一家设计公司设计院徽。定稿后,又专门与征集来的全部方案进行复核,确定无一雷同。因此,设计公司的创作不存在侵权。 相关专题:北京晨报聚焦栏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