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减灾工作及亚洲减灾大会筹备介绍(3)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1:48 中国网

  [王振耀]:

  我想公布几个数字,说明一下我们在印度洋海啸过程中,中国政府包括民间所支持受灾国的情况。

  去年12月27号,中国政府宣布向受灾国家提供2163万元人民币的物资和现汇援助。去
年12月31号,中国政府承诺向受灾国增加5亿元的现汇物资援助。今年1月6号,温家宝总理又宣布中国政府捐款2000万美元,用于联合国框架内的多边救援和重建。所有这些援助资金、物资总数加起来应该说超过了6个亿,达到了6.8763亿元,目前这些款项已经全部安排完毕,与各国的合作,各个项目的合同已经签订,现在都正在落实过程中。

  另外,印度洋海啸之后,中国大陆民间捐款的到账资金累计达到了6.1亿人民币,其中中国红十字会系统,包括总会和各地红十字会接收了4亿元,中华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总会接收了2亿元以上。

  目前,这些资金已经有4.3亿落实到各国的援助项目,大部分现汇正在落实到各个援助项目中。其他的捐款将继续用于双边和多边的援助。

  正如你们所知道的,在救灾的过程中,中国政府派出了救灾紧急支援队,并且派出了各个组织,包括卫生医疗队到了救灾前线。另外,灾后重建过程中,我们也派出了代表团积极参加多边和双边的合作机制,来促进印度洋海啸的灾害重建,包括贾部长,今年年初亲自到了泰国的灾区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讨论恢复重建工作。

  今年5月,我们还特别邀请印度洋海啸受灾国的11个国家的30多位救灾官员到北京来参加专门的救灾培训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通过这个灾害,我们得到的启示有三点:一是一定要加强灾害的预警机制建设;二是灾害无国界,救灾是全人类或者说超越国界的行动,需要广泛的国际合作;三是需要加强国内的救灾减灾工作,特别是加强各项实效的减灾活动以及健全我们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

  [路透社记者]:

  我还想就自然灾害的死亡人数已经不是一个国家秘密这个事件提一个问题,您刚才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谈到了知情权的问题,在过去的一些自然灾害的死亡人数会不会被更正?比如说在1958年到1960年的三年自然灾害在饥荒当中的死亡人数会不会得到更正?

  [贾治邦]:

  自然灾害的死亡人数已经不是一个国家秘密,主要是为了提高全民的减灾意识,提高政府的透明度。至于过去灾害的一些数字,我们不会更正。过去有的没有公布,有的已经公布,比如说唐山地震的死亡人数,1979年我们就在《人民日报》上公布了这个数字。三年自然灾害的数字,我们不怎么掌握,也不会更正,也不会再公布这个事情。

  [中国税务报记者]:

  我们从材料里看到,现在国家高度重视减灾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灾害应急体系,基本做到灾后24小时之内资金到位。我的问题是,这些资金从哪里来?另外,在这些资金中,国家的财政投入有多少?能占到多大的比例?是不是有相应的财政投入的制度来保障能够在灾害发生以后,及时根据灾害的情况保证国家的财政投入到位?谢谢。

  [贾治邦]:

  我们国家政府对应急体系的预案和建设是非常完善的。我们国家近几年制定了关于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25个专项预案,还有80个部门预案,我们国家一共建立了106个应急的预案。就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的建设,国务院已经颁布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按照这个预案的精神,我们在全国系统建立了自然灾害的应急指挥预案和体系,现在有31个省和300多个市、2000多个县都建立了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我们国家关于对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的建设基本形成体系。这个体系和预案的建设,特别是自然灾害的应急体系的建设,对防灾、抗灾、救灾、减灾能力的提高和完善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关于国家救灾资金的拨付,我们有一套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预案里也规定得非常清楚。比如预案中我们按照灾害的大小规定了四级响应,根据不同的响应等级,我们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关于资金的投入,我们有一套的标准和拨付的办法,主要是分级来负责,中央人民政府承担救灾的一部分,地方人民政府承担一部分,目前来说,还以地方人民政府承担为主,中央的资金补助为辅。

  [中国妇女报记者]:

  请问:当灾害发生时,为了激发民间的慈善捐助的积极性,政府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在税收减免方面将会有哪些政策出台?谢谢。

  [贾治邦]:

  这个问题请王司长来回答。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