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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内的苍蝇须少于两只?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0:06 新晚报

  今日焦点:据报载,北京西城区近日出台了北京市首个公厕管理和服务标准。根据该标准,今后西城区的每个公厕保洁员只需负责一座公厕的卫生,每个公厕的苍蝇须少于两只。如此规定,引来众人的议论。

  没有可行性

  刘宇:如此规定有些不可思议。“苍蝇少于两只”怎么核对?冬天的时候,北京的厕所内会有苍蝇吗?那是不是就可以降低卫生标准了?夏天的时候如果在厕所内大量使用灭蝇药,那也很难有苍蝇了吧?但气味呢?厕所需要卫生应该是肯定的,但不能为了卫生而卫生,如果卫生到要搞清楚厕所内只许有一对苍蝇,那不是开玩笑吗?如果标准没有可行性的话,那叫什么标准?

  这才叫管理

  王峰:此规定看似荒唐,实则符合科学管理的精神。断定一间公厕是否卫生,不能只根据“有没有异味”、“地面干净不干净”这样的感官标准,既不便操作,也容易掺杂人为因素。而“苍蝇须少于两只”的规定,标准清楚,操作可行,易于对公厕卫生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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