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04年一号专案罪犯孙和平等8人被执行死刑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5:44 中安网 | |||||||||
|
中安网9月19日讯 (通讯员 萧然 陶猛) 近日,安徽省2004年的“一号专案”案犯孙和平、陈召春、杨百岁、邢家保、熊焕星、王帅,抢劫犯王举国、王威等8人被马鞍山中级法院执行枪决。 孙和平,男,1969年生,汉族,小学文化,当涂县关马人,1980年小学毕业后,当过瓦工、卖过猪肉、杀过牛。2001年开始混迹赌场,为了称雄赌场,减少竞争对手,他杀了
2004年,马鞍山、芜湖、巢湖、宣城四地警方联手一举破获了这宗大案,抓获主犯孙和平。参与此案的警官告诉记者,他们在孙和平的身上搜到一本薄皮日记本,上头写着一连串名字。孙和平供认说,自己还准备在宣城策划几起大案。预备先抢劫一辆出租车,连埋出租车司机的坑都挖好了;再抢一小镇上的手机店(已多次踩点),然后再回到当涂和马鞍山,杀与自己有过节的方某和陶某等人。由于公安机关抢先了一步,出租车司机、手机店一家老小等近10条生命得以保全。 此案被列为安徽警方2004年一号专案的特大系列杀人案。 抢劫犯王举国、王威于1999年7月12日和14日先后在南京光华门、涡阳县丹城镇抢劫出租车,并对一出租车司机沈某实施勒颈、捆绑、拳打脚踢,后将沈某头朝下抛人一井中,致沈某机械性窒启、死亡。 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该省破获的性质最为恶劣的一起案件。 马鞍山市中院一审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和平、陈召春、杨百岁、邢家保、熊焕星、王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王举国、王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上述罪犯不服,提出上述。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