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严打涉电犯罪案件 市民举报可获万元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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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11:38 春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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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昆明市因举报而破获涉电案件的,电力资产所有企业将视情节给予举报人50元至10000元的奖励。昨日,昆明市公安局与云南电网昆明供电局联合发布了这一信息,昆明将严厉打击涉电犯罪。 资料显示,今年1-6月,昆明市电力线路设施发生涉电案件179起,同比增加47.5%,发生杆塔倒毁3起,昆明主干电网安全运行受到威胁,经济损失巨大。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昆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昆明市专门成立了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成员由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昆明供电局相关人员组成。今后,该中心将负责立案侦破昆明供电局产权内电力设施发生的涉电案件;并将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对废旧金属收购市场的检查、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电力设备器材违法犯罪行为。 有关工作细则规定,凡重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和重大窃电案件,应在24小时内上报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对影响大、后果严重的重大案件要列为昆明市公安局督办案件,特别重大的报省公安厅或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同时,中心还将根据涉电案件发案情况,组织全市性、区域性的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并设置了最高万元的奖励。(完)(马益华张惠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