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关键词:勇气与眼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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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4:09 新民周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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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法、限制公权力以及保障《宪法》赋予法院的独立地位,已经成了中国法治社会成败的关键。这个关键时刻将同时考验中国的改革勇气和世界眼光。 撰稿/汪 伟(记者) 世界法学家协会主办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9月4日在北京开幕,9月9日在上海闭幕,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说,15年里中国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保障人权、保护私有财产、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共同发展写进了《宪法》,“不仅中国人感到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就是外国人看也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在世界的观照下观察中国的法治进程——尤其对心系中国法治进程的本土法学家而言,中国的法治进程已经到了瓶颈口,期待突破。 “大会至少能提醒中国法学界更加注意世界法学的潮流,并由此反思中国法律的进展与理念。”华东政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游伟说,“法治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进程。人类选择过宗教、道德作为治理工具,但几乎没有例外,最终要选择法律。” 大会后华东政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举行的座谈上,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顾功耘以自己做主题发言的证券法律体系为例说,证券市场的国家间竞争其实是法制环境的竞争。那些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市场无不有健全的法制环境。“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有法律不等于法治,也不等于有良好的法制环境。”中国法律对投资保护、信息披露以及反对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也有规定,问题是,纸上的法律要落实到行动中。“中国特色现在归结到一点:有了法律怎么执行?”华东政法学院王俊民教授说。 “中国的法律重规范和制约,但法律首先应该塑造一个开放的市场,让投资者有规避风险的选择,保护投资人的利益。顾功耘说。 “在证券等高度市场化的领域,一直存在体制性问题”,华东政法学院邹荣教授说,“这些问题暴露后,就往‘法律不健全’身上一推。这是不公平的。” 邹荣参加了大会“法制、政府、市民参与”专题。他认为,厘清三者关系已经成了中国法治进程的节点所在。“澳大利亚的大法官就法律制约政府的问题做了发言”,邹荣说,“法律发展到后来,殊途同归,都要制约公权力。中国法制已经发展到了这个瓶颈口。” “在一个单极社会中,不存在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但市场主导的分配必然导致利益分化,法律要面对这个变化了的世界。”邹荣认为,《行政许可法》是中国法治转变的契机:“以前中国人要做什么都要政府批准,禁止是一般状态,批准后从事是特殊状态,《行政许可法》第8条:下列事项可设立许可,这句话背后的意思是,现在自由是一般状态,许可是特殊状态。”他认为,“立法,包括《宪法》,有的是规定公民有哪些权利,有的是保护公民天赋的权利,这是两种思路。《行政许可法》在解释政府角色方面是一个转变。” 市民参与也渐渐有望变成某些立法的程序部分。“听证会在这两年颇有发展,《价格法》、《立法法》都提到了听政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即将进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立法听证会是中国第一次全国性立法时举行听证会。应该推动听证会的代表产生机制,言论反馈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 复旦大学谢佑平教授赞成邹荣之说。“任何国家都是用行政构建秩序,因为行政追求的是效率;同时用司法解决矛盾,司法的目的是维持公正。公权力太集中的时候就需要制约”,谢佑平说,“以刑事诉讼为例,被告的个体是与代表公权力的政府发生冲突,这种矛盾要提交中立的法院裁决。不然刑事诉讼中的人权:自由权和生命权无法保障。” 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说,中国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主要推进三大方面的改革:首先是诉讼程序要体现程序公正,其次推进改革法庭直接受理案件和巡回审案等审判机制改革,便于公众诉讼,第三要将行政人员跟法官分离开来,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 “依法执法、限制公权力以及保障《宪法》赋予法院的独立地位,已经成了中国法治社会成败的关键。”游伟说。这个关键时刻将同时考验中国的改革勇气和世界眼光。- 相关专题:新民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