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海口对停缓建工程限期续建不按期将被收回拍卖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7:5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9月6日讯(记者曾繁诗)海口市对停缓建工程采取签订续建承诺书的新举措,以避免项目无限期停工或复工后又产生新的停缓建工程。这项工作于今年7月下旬启动,截至今天,已有5个项目签订了续建承诺书,明确了复工和竣工时间,并预交了承诺保证金。另有一批项目已递交承诺书或正在办理中。

  据悉,海口市到目前尚有未处置的停缓建工程171宗,原报建面积约500万平方米。
该市规划局要求,所有的停缓建工程项目业主都要与职能部门签订续建承诺书,并预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标准按现状情况收取,工程已封顶的每平方米20元,未封顶的每平方米50元。若项目未按期复工,由市规划局没收保证金总额的30%。时间过半工程量未过半的,则再没收保证金总额的30%。未能按期竣工的,除没收全部保证金外,市规划局有权以不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将项目拍卖转让给新的开发商续建。对不签订承诺书的项目,将转为代为处置。

  目前,已签订承诺书并预交保证金的有原中化大厦、申达大厦、青

苹果公寓、海甸大厦、赛特公寓等5个项目。5个项目共缴纳了履约保证金325万元。

  作者:曾繁诗

  (来源:海南日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