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政策对模糊房价说不商品房须按套标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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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6:5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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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本楼盘起价3000元/平方米、本小区商品房均价3500元/平方米……今后,开发商再也不能这样含糊其辞标价了。 近日,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开发商在售房时,对每套商品房明码标价。
通知要求,开发商应在售楼部公示商品房价目表,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价格执行时间、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等。 通知还要求规范商品房销售“一价清”:经物价部门批准的代收代办费用,应该全部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合同外不得再加收任何费用(武汉市6月3日已出台同样规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各级物价、建设部门将严肃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