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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开挖道路提前老化 广州上百道路陷管理真空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2:39 信息时报

  村民不肯交出路权随意开挖导致道路提前老化 有关人士指出道路保养财政负担重是无人接管主因

  专题策划 廖卓斌 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 刘谷华

  专题摄影 时报记者 何建 黄亦民 陆明杰

  康王路正式竣工通车至今已经3年多,目前破损严重,但由于一直未被有关部门接管,路况至今没能得到改善。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广州市内像这样没人管的大路就有上百条,小路则多得一时无法统计出来。其中有些路由于既不属于市政园林局管辖区域,也没纳入各个区维修所的养护范围,或因各种原因未能通过竣工验收,所以长期处于没人接收的尴尬处境。对此,一些区市政部门的有关人士表示,这些路之所无人愿接管,财政负担重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村路:市政想管管不了

  村民将路权据为己有乱开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中村改造不断扩大。按照相关的规定,这些地区范围内的路网将由所在区的建设和市政局来接管。但是由于农转非村民长期的土地意识习惯,农民坚决认为土地、路、街是祖祖辈辈留下来的遗产,“外人碰不得”,造成管理上十分困难。

  村民随意开挖提前老化

  据有关人士透露,由于村民认为路权为他们所有,要铺设管线、更新水管的开挖,必需由村委说了算。关于道路开挖费,各村纷纷漫天叫价。例如,近期黄埔供电部门要在广东外语师范学校门前一条元岗村属的道路进行电线铺埋,经过讨价还价基本确定开挖费为60万/亩,即900多元/平方米。而按照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物价有关文件规定,道路开挖审批、修复等费用加起来大约也就是300多元/平方米左右。

  而相对于一些村叫高价的现象,更多的村更普遍地采用低价或批价的做法。即开价比正常的市政开挖费略低,以至施工方“享受”了价格优惠的同时还免去了许多报批的手续。而事后对路面只是采用粗陋的材料进行简单修复,为村里“赚”得一笔收入。按照市政实施管理条例等规定,新修路5年内不宜大挖,开挖修复要遵循一定的技术指标,但是村路目前这种无序、无监管的频繁开挖致使大片村路成批提前老化甚至“折寿”。

  市政想管村民不给管

  据了解,天河、海珠、芳村、白云等区普遍存在类似的现象。据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早在2002年底就制定了该项工作的三年计划,具体是分片区和路况,配合财政有步骤地逐一接管,例如宽度在7米以上的道路实现由区一步到位接管,3~6米宽的路街实行区以补贴的形式由街代管,3米以下的则由居委接管。该计划的目标是今年底即要完成区内500多条转制后道路的接管。但是到目前为止,随着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扩大,这些有待接管的“村路”已达800多条,但是区局能够接到手的只不过50多条。多个区的有关人士纷纷表示,村民意识不转变,要求区局去接管这些路都只能是纸上谈兵。

  内部路:主人虽多无人管

  互相推诿管不好一条400米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单位或小区所属的道路,尤其是多个小区或单位之间共用的道路,往往会出现相互推诿最终无人管理的现象。市政园林局曾经协调过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下塘西到雕塑公园小东门的一段路。该路段连续数个月遭到市民多次投诉,称该路段山体滑坡、路灯不亮及20多个沙井盖被盗,行人安全隐患严重。但由于该路段有多个“爸爸”,但谁都不愿意管,导致未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婆家”互相推诿责任

  据了解,这段长约400米的路,按照红线产权划分,由下塘西到雕塑公园约100米的路段是属于金鹿山庄房产开发公司范围,由金鹿山庄至雕塑公园小东门约300米是属于白云山风景区雕塑公园的范围。而早在上世纪50年代,广州市电信局在这条路的尽头建立了无线分局,设置无线发射设备。1982年再增建微波通信局和后来的广东移动通信。1993年上述单位把这条路改造为水泥路面,并明确由广州微波通信局负责管理。但是,在1996年,雕塑公园建成开放,随后开设小东门并注明内部通道。

  为此,市政园林局曾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达成了由4家按比例共同出资整治的方案。但电信局坚持以该路段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才支付费用为由,不肯在《会议纪要》上盖章,致使整治资金最终无法落实,工程也迟迟未能实施。

  金鹿山庄开发公司声称:这段路不只他们一个单位使用,其他多个单位也在使用。路灯不应由他们公司设置管理,至于涉及沙井盖丢失问题,公司已多次补盖,以后再被盗就不管了。路灯管理所则回应说:路段不是市政路,不属于他们管辖的范围。广州微波通信局也表示:三家通信单位隶属不同,应实行成本独立核算,现由一家出资负责路灯、清洁和道路维护管理,既不合理,也难以持久。真是各有各说法,难以达成协调。

  九成以上不愿意交路权

  既然会出现多家单位争吵的局面,这些单位或小区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些路段移交给市政部门呢?

  业内人士解释,这里面归根到底都是一个利益和方便的问题。大家都认为道路是我的,我就有权可以处理,铺沥青或水泥,栽种花草,铺埋管线等都无需别人来干涉。但是一旦把路权移交出去,开挖要审批、排期,绿化面积要达到比例……多了很多程序。同时,道路移交后,养护部门由于人员配备、设备投入等增大,小区或单位需要交纳一定的养护费用。而大家又都不愿意出这笔钱,要从收取的物管费中扣除吧,几乎没有哪家物管愿意。因此,有90%以上的单位或小区都不愿意把所属道路移交出去。而同时,他们对道路的养护往往都是处于极其被动和消极的状态。以至反复出现像天河区市民投诉热点——华景路路灯五年亮不起来等类似事件,严重困扰了居民住户。

  市政路:通车多年无人管

  康王路千疮百孔维修成难题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市内还有一些道路虽然已经通车多年,但是一直没有通过验收移交给管养单位,康王路就是其中的一条。

  据知情人士介绍,康王路在2002年5月1日正式竣工通车,至今已经3年多。按照区域划分,该路应该由荔湾区建设和市政局下的养护所接管。3年来,由市政园林局工程处牵头,养护所曾经对该路展开了多达5次的验收摸底,但是,由于康王路存在排水、人行道施工等诸多原因,致使道路移交一直没有实现。而长期缺乏正常的管理,该路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在最后一次摸底报告中,该路破损的“罪状”就长达6页纸。

  记者日前在康王路现场看到,单是中山七路以南一段,人行道就出现了明显的下沉和倾侧,不少人行道上的地砖还出现了断裂、破碎。记者专程坐了两站公交车,发现了路面存在因井盖下沉而出现“跳车”颠簸的现象。据了解,下水道淤塞是影响康王路“体质”的重要因素。以长寿西路口至镇安路一段,每逢中雨、大雨,不但上下九广场受到影响,整片慢车道沿线都会有成片的水塘,汽车驶过水花四溅,殃及路人。

  道路质量不过关未能通过竣工验收,使得道路长期处于没有专门管理部门管养,因此,道路会衰老得很快。而排水则会对路面行车安全构成安全隐患。专业人士表示,下水道接驳错位、淤塞等会造成水浸街,而排出的水在沥青层里面扩散浸泡,轻则会使沥青层变粗糙影响行车,重则易造成泥沙流失导致路面下陷。

  养护难点

  费用高 道路保养财政缺口巨大

  一些区的市政部门有关人士都表示,这些路之所以无人愿接管,财政负担重是一个主要的原因。一位市政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目前广州的道路状况,养护内容基本分为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人行道和排水四大类。

  如沥青路面,雨水浸泡、车辆磨损,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进行局部刨铺、填补坑洞的预防性养护,否则裂缝、松散等病害就会扩散蔓延。而这种只是涉及沥青最表层(约4厘米)的操作,每平方米所需的工本费就达70元以上。

  对于混凝土路面的维修费用则更高,因为通常裂缝较长就需要进行整块的打烂板处理,视水泥等级差异,每平方米花费为100~200元不等。人行道砖块的铺设也高达100元/平方米。

  而排水系统虽然更换频率较少,需要周期性的清疏养护则可,但是排水井的造价却高得惊人。粗略计算,一公里道路(六车道加人行道)每年的养护费用在10万元左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白云、天河等区建设和市政局目前每年的道路养护经费仅为1000万左右,压力已经很大。按照目前养护标准和接管道路数量、长度等概算,至少还差9000万元才能维持。

  协调难 千米东湖路有4个管家

  道路管养问题是市政投诉处理中的难点。在市民心中,城市道路的维护管理就是市政部门的事,很多人不懂得有些道路并不属于市政部门管理。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一些业主单位对所属的道路不想负责,以至市民投诉居高不下。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内的道路路权纷繁复杂,一些路段一旦出事就要在几个产权单位中间兜上几个圈。以短短不到1000米的东湖路为例,竟然也有4个管家:上内环引桥及以下路面为内环中心项目办管;海印桥引桥部分属隧道公司管;夹在两者中间一百多米的部分归市政维修处管养;而两边的人行道则是由东山区建设和市政局负责。

  就全市范围而言,道路产权单位更为复杂。仅以天河区为例,区建设和市政局所管辖养护的道路仅为很小一部分,不到区内道路总数的1/3,农路所占范围很大。此外,广园快速路属广园路公司,华南快速干线属华南路桥公司、广汕路属公路局、大观路属大观路公司、珠江新城内未移交的道路属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管理、天河南一、二路等还停留在

开发商那里……

  目前,市政园林局已经开始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并组织人员着手开展专项调研。接下来还将联合区、街相关部门对一些存在管理真空的道路进行摸底,并计划邀请专家、科研人士对调研报告进行讨论。

  编辑点评 路权利益不能高于行人安全

  李龙

  要不就是像“烂尾路”一样没人管,要不就是短短的一条路有多个管家婆,行走在城市里的道路上,没想到脚下的路由于路权的主人不同而享受着不同的待遇。只是可怜了那些至今还没找到接收部门的“无头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天天老化。

  路的好坏,关涉的不仅是城市的景观,更重要的是路人的安全。因而,路权的主人,理应为路人管理好路况。然而,路权上存在的管理真空却导致了广州市很多路面的提前老化,不能不让人担心。太多的路主只想行路却不想对路进行保养,或者认为路是自己开的,想怎么挖就怎么挖。更可怕的是,万一路面上出了点什么事,就要在几个路权部门中间兜上几个圈。在这里,围绕着路权的纠纷早已经超越了行人的行路安全。

  其实,所有的这些纠纷无非是一个“利”字在作怪。村民想借路为自己多谋点收入,小区想占路为己有却又舍不得投入,路的产权所有者出事了互相推卸责任,而市政部门囿于财政困难又无法接收所有的道路……如此一来,只好委屈了那些行走在路上的行人和司机,沙井盖没有了就要走一步瞧一步,路灯不亮就尽量少走点夜路。将路的利益纷争置于行人的行路安全和方便之上,显然是对行人路权的忽视和生命权的漠视。

  说到底,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既然是作为公共资源,在其使用和维护上,就应发挥公共资源的作用。想方设法让交通顺畅是基本要求,保证行走在上面的行人和车辆安全是职责所在。可惜我们看到的却是事与愿违。随着广州的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多的路权利益纷争将显现,如何协调好路权“爸爸”们之间的利益,解决好“烂尾路”的部门接管,这不但是市政部门和建设部门的事,恐怕还需要政府拿出一个更好的路权管理模式,做到条条路有人管,条条路“路平水畅”,如此才能让市民走在幸福的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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