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招生潜规则不止性别歧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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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13:23 新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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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典林 就北京某大学在小语种招生中为男女生设置不同分数线一事,《新京报》昨日发表社论《高校招生的潜规则维护谁的利益》,认为这暴露了高校招生中歧视女生的潜规则。 性别歧视作为招生潜规则之一,对女生而言的确是一种不公平待遇,对于维护教育
因此,潜规则在教育领域的存在,并不是个案式的现象,而已是一种普遍的状态。在被揭露的个案背后,是潜规则兴风作浪的更大空间。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某种具体的潜规则的危害、成因和解决办法,而是要对招生领域、甚至整个教育领域存在的潜规则,有更为清醒的认识。 潜规则之“潜”,意即大家心照不宣而普遍遵行的规则,是涌动在地下的暗流。潜规则之所以要只做不说,是因为它只代表着少部分人的意志和利益,有碍于公平、公正,有违于公德和法治。如果从这样的界定来看招生以及整个教育领域存在的潜规则,我们面对的关键问题就是:部分人何以能得逞?制度是怎样洞开潜规则大行其道的阀门的? 所以,性别歧视也罢,权钱交易也罢,那都只是机制障碍后遗症的不同征候。正是大学教育理念的扭曲、现代权力监督制度的缺失,使得少部分人为所欲为,也使得这种依靠潜规则达成利益获取的心态盛行。而欲彻底根除弊病,必须在制度建设和理念更新上用力。只有真正建立起现代大学制度,用先进的制度和理念来保障教育的公平性,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消灭招生中的潜规则。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