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急派10个检查组赴各地督查煤矿企业证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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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9:14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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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8月24日电(陈冀、东胡燕妮)记者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为避免兴宁“大兴煤矿”惨剧的再次发生,从24日起,广东省工商局将派出10个工作组,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工商局维护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为期5天的检查,重点检查各市局对广东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广东省工商局日前召开紧急会议,明确了监管的重点部位:一是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广东省工商局此前已向全省工商系统发出《关于立即开展对重点行业经营单位清理、检查的紧急通知》,各地迅速组织开展了对重点行业经营单位的清理、检查。全省全面清理了未领取营业执照的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对已领取营业执照的,要检查其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营业执照,核实其是否按照核准的登记事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还要检查其是否取得有效的许可证件。这项工作与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并进行。 据悉,梅州、韶关、清远市工商局坚决执行广东省政府关于全省煤矿立即停产整顿坚决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迅速开展对煤矿企业的检查和收回营业执照的工作。目前,梅州市工商部门对已发照的67户煤矿企业,收回营业执照66户;韶关市工商部门对已发照的108户煤矿企业,收回营业执照107户,其中:乐昌、曲江县的101户已全部收齐;清远市工商部门对已发照的23户煤矿企业,收回营业执照15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