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公布医疗价格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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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6:15 三秦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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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蔺荣梅 实习生 赵丹丹)“自定主任查房费、出生证盖章费、开水费等,对危重病人收取24小时重症监护费的同时,又收取一级或二级护理费等重复收费。”昨日,西安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公布了截至目前医疗价格专项检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据介绍,在医疗价格专项检查行动中,西安市物价检查所对24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时,发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价格违法行为,共查处价格违法金额111万元。检查中发现
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分析,出现类似问题是由于相关政策滞后、信息不对称、利益驱动等原因造成,物价部门今后将加强类似问题的检查和整顿工作,好让群众明白交费,放心看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