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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9月起封杀氢气球 用氦气替代氢气,违规者最高罚5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2:56 都市快报

  9月1日起,金华市强制要求用氦气代替氢气,作为施放气球的灌充气体,违规者将被处以1万-5万元的罚款。金华以安全生产名义禁止氢气球,在浙江省开了先河。

  义乌、永康等经济发达的县(市),庆典、展会多,施放的氢气球数量更可观。据不完全统计,仅金华市区,去年平均每天有十多只氢气球上天,“直径1米以上的氢气球就能炸毁一架大型飞机。”金华市气象局法规处处长金培说。据悉,《气象法》《通用航空飞行
管制条例》等相关法规中,并未明文禁止氢气球;今年4月,省气象局文件要求,不允许施放氢气球,但并未形成法规,处罚也不明确。

  金培表示,除了展会多的原因,金华此次封杀氢气球的另一个原因是这些“定时炸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危险性颇大,仅今年以来就发生过两起氢气球引发的安全事故。

  浙江省气象局有关人士说,施放气球活动,须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批,施放气球的单位,须具备市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市民以及相关企业委托广告公司施放气球时,一定要注意对方有没有资质证,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职责。放出大问题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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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气象局法规处余处长介绍,广大市民遇到氢气球,注意不要贴近、不要拽气球的绳子、不要用手触摸气球、在气球附近不要抽烟或使用打火机、气球应该远离汽油。市民看到大气球飘落或即将脱离系留时,千万不要好奇围观或随意处置,要及时告知气象部门排除险情。(见习记者江伟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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