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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出台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2:27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昨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有条件的乡镇政府都要建立政府网站,除了将政府的非密级文件上网发布外,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在线解答、留言板等形式,实现政府与公众的网上沟通。今后,普通老百姓如果要询问政策或办什么事,可能不一定要亲自跑腿了,也许通过网络给政府部门人员发个“伊妹儿”,问题就解决了。

  群众利益问题重点公开内容

  意见指出,全省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予以公开。将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重要环节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重点公开的内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与总体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以及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等情况。

  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重点公开的内容:本地区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政府工程招投标,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以及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等情况。

  乡(镇)政府重点公开的内容:贯彻落实有关农村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乡(镇)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征地补偿及分配方案,筹资筹劳等情况,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公用事业单位重点公开的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部门的职责权限和服务范围,办事的依据、时限、流程和结果,收费和处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等。

  各地区各部门将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或在单位内部公开。

  设区市政府应设新闻发言人

  通知说,省政府各部门及各设区的市政府都应当设立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

  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对重大决策和文件进行解读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建立起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与民在线沟通推行网上审批

  省、市、县(区)政府及有条件的乡(镇)政府都应建立政府网站,将政府的非密级文件上网发布;通过电子邮件、在线解答、留言板等形式,实现政府与公众的网上沟通;完善交互式办公系统,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及网上监督、评议。

  此外,还将通过政府公报形式,及时发布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根据法定权限制定的各项规章、政策和措施,以及依法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各类事项。设立政务公开栏,定期或随时公开政策事项、办事服务事项以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及监督情况。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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