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干部中午饮酒被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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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0:59 辽沈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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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锦州消息(周刚特派锦州记者常钦) 昨天,记者从锦州市纪律检查部门获悉,为严肃纪律,落实锦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四项规定”,有关部门决定给予市经委计划统计处杜占友、宋江涛,黑山县经委李德洪、李文高通报批评。 记者从锦州市机关工作纪律联合检查组了解到,上述四名干部被通报批评的原因。8月5日中午,锦州市经委计划统计处副处长杜占友、科员宋江涛和黑山县经委民营经济股
“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经领导批准的外事接待除外);严禁工作日时间到营业性洗浴场所洗浴;严禁工作时间进歌厅、舞厅唱歌跳舞;严禁工作时间下棋、打扑克、打麻将。”这四项规定是锦州市委、市政府日前针对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自由散漫、缺乏组织纪律性而制定的新规定。在规定出台后,该市政府多次明查暗访,此次查获违规工作人员并进行通报批评还是规定出台后的第一次。 锦州市机关工作纪律联合检查组表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投诉违反“四项规定”的行为,只要情况属实,将按“四项规定”的要求对相关人员做出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416-315757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