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关停严重污染环境项目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8:0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
【本报讯】(记者冯庆 实习生林晓勤)记者昨日获悉,市环保局日前出台“清无”环保意见,根据该意见,两类项目可依法补办环保审批,无证照重点污染行业及环境污染严重者则要坚决关停。 两类项目可补办手续 首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如果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环保影响评价结论可行,项目的选址、布局符合土地规划和环保规划要求的,由市环保局给予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其次,地处水源保护区、二类海域环境功能区及其沿海陆域的项目,凡属已建有完善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处于污水截排设施的区域内,选址、布局符合土地规划和环保规划要求,且生产经营范围不属于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依法予以补办手续。 污染严重者坚决取缔 有以下行为的,则要依法予以处罚,并移交工商部门关停、取缔。该意见规定: 一是在清理行动中查处的电镀、印刷线路板、印染、制革、染料等重点污染行业无证无照非法行为。 二是对行动中查处的无证无照餐饮服务业,属于群众投诉激烈、环境污染严重的。 三是水源保护区内不符环保法规、规划要求,也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无证无照项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