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有关部门确定 过期药8个回收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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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00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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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淄博8月10日讯(记者赵文晶)6月初,本报曾与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齐鲁医药商场联合举办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换小药箱活动,受到市民欢迎。为了建立回收过期失效药的长效机制,今天,淄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8家失效药品回收点。从8月份开始,淄博市统一确定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为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日。 据介绍,8家定点单位只能回收家庭中超过有效期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污染、变质、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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