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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有关部门确定 过期药8个回收点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00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8月10日讯(记者赵文晶)6月初,本报曾与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齐鲁医药商场联合举办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换小药箱活动,受到市民欢迎。为了建立回收过期失效药的长效机制,今天,淄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8家失效药品回收点。从8月份开始,淄博市统一确定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为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日。

  据介绍,8家定点单位只能回收家庭中超过有效期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污染、变质、霉
变的药品,不得回收其他各类组织或单位过期失效药品;区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定期将定点单位收集回收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存放,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由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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