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部门联合整治全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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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1:33 乌鲁木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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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3日从新疆公安厅召开的《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新疆安全厅消防局、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新疆消防产品市场集中治理,对涉案价值超过5万元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据悉,这是建国以来我区对消防产品市场整治规模最大的一次。 假冒伪劣 屡见不鲜
自治区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新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屡见不鲜,违法生产销售、以假充真现象十分突出,对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应急灯、防火涂料等属于隐蔽施工或安装后不易检验的产品造假尤为严重;有的施工单位也一味追求低价格,故意订假货、用假货,致使工程消防安全验收不合格。针对消防产品市场存在的这些问题,自治区消防局将联合质监、工商部门对消防产品市场进行治理。 五方面整治消防产品 重点检查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报警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具等品种; 重点检查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大型公共场所及其在建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 重点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的生产、营销区域; 严厉查处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严厉打击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伪造场地,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 涉案超5万元追究邢责 据了解,此次整治由消防、工商、质监三部门协同作战,整治期间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涉案金额超过5万元的违法生产、持证造假企业和个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沈海燕 刘玉玲 通讯员李建辉 (来源:新疆经济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