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务委员会撤销李晓华等人法官职务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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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08:58 红网-湖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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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的提请,2005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撤销: 李晓华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力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车安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向旗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