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领导向国家环保总局考核团汇报生态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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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05:3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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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冯庆实习生骆伟琼)要让市民一出家门口,就到了公园口。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率队的考核验收团一行日前抵达深圳,并于昨日上午听取了市政府对我市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在汇报会上透露,今后,我市每年拟建100个社区公园,5年之内还将建设15个森林公园和3个自然保护区,将深圳打造成一座名副其实的“公园之城”。
吕锐锋表示,深圳经历了20多年的高速发展,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生态环境也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把生态城市建设作为国际化进程的重要内容提到议事日程,采取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使我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首先,我市建立了由政府组织的监察工作机制,体现了生态保护的综合性、重要性,突破了部门实施监察工作的局限性。第二,我市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市人大一号议案,推动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开展,促成了生态保护政策规章的尽快出台。第三,生态环境监察实践“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规定,有效解决了监察的内容、手段、队伍、程序、处理等问题,探索建立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基本制度,保证了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第四,加大舆论监督,建立起生态环境监察的公众参与机制。第五,监察工作解决了主要生态破坏问题,使我市饮用水源、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采石取土行为得到规范管理,水土保持工作得到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成效。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向考核团汇报了我市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据了解,此次考核验收为期两天。 据悉,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选择107个地区作为首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作为首批试点地区之一,2004年1月18日,我市在全国率先以“政府令”的形式印发了《深圳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方案》,将影响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饮用水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海洋环境保护6个方面作为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以宝安、龙岗、南山、盐田四区为主要监察区域,重点监察毁林种果、违法开发、违法种养等行为,从而探索建立我市协调、快速、高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新路子。我市的试点工作从2004年1月起启动,至今年6月结束。 链接 我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投资60亿元建设供水网络 投资60亿元建设供水网络,通过“点、线、面”结合的生态监察模式、建立巡察制度、加强对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等,有效保护“城市水缸”。 营造红树林350公顷 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等法规,毁林种果现象得到遏制。2004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7.6%,营造红树林350公顷。 科学治理采石场 制定《采石取土场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文本,确保采石取土管理的科学、规范、制度化。完善《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划分禁采区与限采区。将部分采石场交由有诚信、守法经营的现有采石场企业实施整治复绿工程,节约政府治理经费约3000万元。 建立海上污染应急反应体系 实施《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使海洋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能力,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网络基本覆盖全市。建立海上污染应急反应体系。 作者:记者冯庆实习生骆伟琼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