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晶报:“礼品回收”的另一种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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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7:48 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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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以宾 深圳福田区巴登街有家小店门口挤满了人,看起来生意不错,但小店却不卖东西,而是三三两两的顾客把名烟名酒送上门,然后店员喜笑颜开把钱交到来店的顾客手中。据报道,这里酒和烟都收,回收价一般按市场价的50%。 “礼品回收”毫无疑问是一种商业经营行为,不知如此行为系中国独有还是全世界普遍存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使有些国家存在礼品回收现象,其回收的对象以及回收的目的也与我们大相径庭。无论送礼人还是受礼人,似乎都应进行某种反思,例如文化反思、道德反思、经济反思等等,而“礼品回收”的红火现象,给人们进行这种反思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入门向导”。 如何看待送礼这种行为的性质和意义呢?“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情重”可谓最精辟的注释。看来,礼品的要义以及自古以来人们的共识,都重在“礼”而不是“品”。以送鹅毛为例,“送”的行为本身以及寓于“鹅毛”中的情意是“礼”,鹅毛的物质特性则为“品”。作为受礼者,看重的当然也是“礼”而不是“品”,所以他会将鹅毛好好珍藏而根本不会想到通过礼品回收“变现”:一则,如此做是对送者情意的轻慢或亵渎;二则,当“鹅毛”离开了“礼”的特定环境,剩下的仅为物质特性,这种特性对于礼品回收者几乎没任何经济价值。 几乎人人都可能成为送礼者或受礼者,可悲之处在于,如今许多的送礼行为与“礼品”的本义已相去甚远。与其说如今许多人送礼是一种情意的表达,倒不如说是一种包含复杂目的和“投资”方式的经济行为。无论是高档烟酒还是其他,“礼”的成分几乎已荡然无存,剩下的仅仅是“品”的经济价值的流动,而且,这种流动对正常的消费规律和商品交换规则形成某种干扰:其一,当“礼品回收”成为一种暴利行业或暴利行为,其本身就是助长不公平交易;其二,花100元购买的礼品到了受礼者那里仅剩50元的价值,对于送礼者来说是一种无谓的价值损毁;其三,重“品”轻“礼”、盲目攀比的恶劣的送礼之风产生一种畸形的消费需求,从而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着扭曲的市场信号,并导致不健康的消费价值观和商业文化。 可以想像,全国范围内围绕一个节日或日常送礼行为所形成的价值总和以及价值损失,肯定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既然受礼者获得的100元的礼品价值将损毁一半,还礼时也必须花100元购买但同样只有50元的实际效用,加上各自所花100元中不可避免的虚荣成分和不合理价格因素,作为送受礼双方,在这个“价值链”中都是绝对的“输”家。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