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议会预读通过“内塔尼亚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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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3日23:07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北京12月13日消息:以色列议会13日上午预读通过了一项选举法修正案。这一议案是特别为前总理内塔
尼亚胡的参选资格而提出的,确定任何以色列公民都有资格作为候选人参加总理特别选举,因此被以色列媒体称为“内塔尼亚
胡法”。
据国际台报道,当天上午,以色列议会以67票对35票的绝对多数,预读通过了这一议案。根据有关规定,该
议案还需经过议会三读投票通过才能正式成为法律。而这一议案一旦成为法律,就意味前总理内塔尼亚胡将有资格参加将于明
年2月举行的以色列总理选举。
根据以色列现行法律规定,由于现任总理巴拉克主动宣布辞职,以色列将在60天内举行总理特别选举,即只选
举总理,不再举行议会选举,同时只有现任议员才有资格作为候选人参加总理选举。
前总理内塔尼亚胡由于已辞去议员职务而失去参选资格。为此,以色列宗教党派沙斯党向议会提交了一项法律修
正案,要求对非议员没有资格参加总理特别选举的法律条款进行修改。(刘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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