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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站骗人钱 判徒刑还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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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6月26日10:50 检察日报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双诚”信息站业主李辉因诈骗顾客钱财,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于今年6月9日被大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1998年3月,和平区无业人员李辉看到别人开信息站挺挣钱,便来到大东区东北大马路旁边租了间房子,未办营业执照就挂起了“双诚”信息站的牌子。刚开始的几个月时间,李辉还真挣了一些钱。可是随着一些机关、单位加强了管理,信息站原有的代办驾驶证、准驾证、摩托车牌照等许多业务已无法再开展。但是为了挣钱,李辉明知自己无能力,仍然受理上述业务。1998年6月至1999年2月间,李辉以能办理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驾驶证,出租车准驾证,摩托车牌照等为名,以收取定金和手续费的形式,先后骗取17名顾客人民币共计1.3万余元。1998年2月和11月,李辉还在办理房屋买卖中介及房屋更名业务过程中,先后骗取顾客李某和韩某的价值3500元的钱物。去年11月28日,受骗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李辉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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