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豪车内强奸网友未遂被判刑

2014年03月17日10:49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 张玉学)28岁已婚的高某,与通过“陌陌”认识的90后女网友约会后,开豪车送其回家时,在车上意图强奸。因遭女网友强烈反抗未果,后被抓获。

  今日上午,通州法院通报,高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3年9月初,高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陌陌”认识了被害人王某,之后又互加微信,并一直通过微信联系。2013年9月8日晚上11时许,高某与王某相约看完电影后,驾驶白色凯迪拉克车送王某回家。途中,高某驱车至通州区梨园镇某村拆迁地附近一处空地,强行将王某拉到车后座,并脱其裤子意欲强奸。因王某极力反抗强奸未果,后高某被抓获。开庭审理过程中,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高某已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豪车内强奸网友未遂 已婚八零后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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