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曾冒用他人学籍考中专 副所长被停职

2013年08月17日04:27  西安新闻网 微博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渭南讯 (记者 石俊荣) 记者昨从澄城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林业局决定暂停澄城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陈晓玲职务。据查,陈晓玲初中复读时,借用辍学学生档案上了辽宁省林业学校。

  当年以他人学籍档案考中专

  澄城县林业局初步调查,陈晓玲,女,生于1977年10月21日,中专文化程度,户籍澄城县城关镇,现供职于澄城县森林公安派出所,一级警司,科员。

  陈晓玲原名王利芳,祖籍王庄镇候卓村,1994年毕业于王庄镇初级中学,本应上高中继续学习,但因家境贫寒,兄弟年幼,无奈只能希望通过上中专,力争实现早日就业,缓解家庭困难。1994年9月王利芳由原籍转到原罗家洼乡初级中学复读,但依据当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不允许往届毕业生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因此王利芳以辍学的陈晓玲的学籍档案参加了1995年度应届生中考,被辽宁省林业学校森林保护专业录取,学制四年。依据录取通知书,家人到原籍王庄镇政府(当时户籍由乡镇政府管理)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1999年7月毕业。

  毕业后一直在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

  按照初步调查,2000年3月,陈晓玲被分配至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至今,2001年10月招录为森林公安警察,2003年登记为公务员,2012年被县林业局任命为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经核查本人档案,1995年初中升中专考试试卷为本人参试试卷;1995年8月至1999年7月辽宁省林业学校中专学籍档案及毕业生派遣证皆属实;2000年3月分配至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依据澄政人干发〔2009〕02号文件及澄劳人字第61号介绍信);2001年10月15日陕西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同意招录为森林公安警察(依据陕西省录用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审批表);2009年公务员登记符合政策(依据渭人发〔2009〕32号文件)。本人从考录中专、毕业分配至今,个人档案及实际皆为同一人。

  当年的辍学学生现在西安开餐馆

  经调查,当年那位辍学学生,生于1978年10月,赵庄镇人(原罗家洼乡义城村),1992年秋进入罗家洼初级中学就读,1994年10月底辍学回家务农,现在西安市西郊开一家小餐馆。

  媒体报道陈晓玲“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后,澄城林业局做出如下决定:1.责令陈晓玲做出书面说明;2.成立调查组,立即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核实;3.暂停陈晓玲副所长职务,配合组织调查;4.待调查结束后,依据调查结果,再依法依规作出处理。陈晓玲表示感谢媒体的监督,她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编辑:谭红霞

(原标题:澄城女警考中专确系冒名 副所长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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