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亲多次奸淫未成年女儿被起诉

2013年03月19日18:25  法制日报 微博

  检察官:如何保障外来工子女合法权益亟需社会重视

  法制网讯 见习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崔杰锋 “爸爸,我永远不会原谅你!”十四岁的花季少女小梅被亲生父亲李某暴打后多次强奸,饱受屈辱的她给父亲写下这样的字句。日前,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李某依法提起公诉。

  虎毒不食子,然而,身为人父的重庆籍男子李某却是一个例外。一年间,以暴力殴打、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对自己未满14岁的女儿实施奸淫,恶行让人发指。

  九零年初,二十岁出头的李某只身一人从重庆来到广州番禺打工,期间认识了一名女子并与其同居,九八年生下了女儿小梅(化名)。小梅几个月大的时候,母亲便离家出走了,李某将女儿送回了老家交由亲人抚养。直至2011年7月份暑假,李某把女儿小梅接到身边一起生活。“我把女儿接来番禺读书,想着这边的教育会好一点。”李某在笔录中供述道。

  小梅来到番禺,热心女老乡曾提出让小梅与她们一起住方便照顾,李某却拒绝了,坚持自己带着女儿同住出租屋内,老乡们以为李某紧张孩子也就没再过问。

  恶梦就此拉开序幕。2011年8月底至2012年7月6日间,李某在其出租屋内,以暴力殴打、威胁恐吓等手段,先后三次对其女儿小梅实施了奸淫。

  “我一反抗,他(父亲)就打我掐我,很多衣服都被他撕破了,腿部、腰部、颈部,全身很多地方都有伤。”小梅陈述道。案发后,公安人员向小梅调取了一条裤子,裤子从腰部到下档部全被撕烂。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小梅左腰部、右小腿皮下出血分析符合外界暴力作用形成。这些,都印证了小梅的说法。

  小梅曾尝试求助于“姑姑”,亲戚、老乡听闻后谴责李某,李某不仅全盘否认,还更加肆无忌惮。直至2012年6月底,知情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人员展开侦查,并于7月9日将李某抓获归案。

  “多一份关爱、多一点关心,发现异常及早进行干预、救助,或许还能挽救孩子的人生,避免悲剧的重演。”该案的经办检察官指出,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成员往往分散各地,未成年子女跟随父母一方单独生活的现象大量存在,如何有效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他们的抚养教育问题,亟需社会各界的重视。

(原标题:亲生父亲多次奸淫未成年女儿被起诉)

(编辑:SN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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