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见朋友钱财再起盗心。近日,江西省武宁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李维。
现年32岁的李维曾因犯盗窃罪先后四次被法院判刑,却仍不思悔改。2012年12月11日晚,李维同朋友王某一起外出就餐,王某发现自己的手包落在车上,便让李维到车上去取包。不想给错了车钥匙,李维无法打开车门,于是从车窗爬了进去,发现座位上王某的手包内有大量的现金。想到自己现在正缺钱花,李维心生贪念。他马上从车内出来,将车钥匙还给了王某,称进不了车拿不到手包。随后李维趁王某不注意时,再次从窗户爬进车内,将王某手包内的1万余元现金偷走,并将手包以及包内的其他物品烧毁。(袁相峰)
(原标题:盗窃成瘾不思改 见财起意五进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