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邹才根、记者朱超报道 宜丰一男子酒后乱性,凌晨强奸女邻居未遂。1月8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经宜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8日凌晨1时许,朱某酒后窜至邻居王某家,用力推开后门进入王某卧室,趁王某熟睡之际,欲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后因王某的丈夫发现而未能得逞,朱某趁机逃回自己家中。
次日,宜丰县公安局派出所接到王某报案后,将朱某传唤到案。法院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其强奸行为因被发现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朱某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