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判决韩跃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新闻回放:今年1月23日(腊月二十八),九台市卡伦镇郭某家12岁的女儿小雪(化名)出门买文具失踪。次日,她的遗体在长春市南湖新村一所平房里被发现,原来是文具店主韩跃武见色起意,杀死小雪并猥亵尸体。7月14日,法院一审判决韩跃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小雪父母经济损失23.5万余元。韩跃武不服上诉。
本报讯(记者刘长宇)昨日一大早,小雪的父母在众多家属的陪同下,来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等待终审判决。
法院维持原判
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第八法庭内,法警将戴着镣铐的韩跃武带到法庭上,他的家属痛哭失声,而小雪的家人则瞪红了眼睛。
法官宣读了韩跃武的罪行:
韩跃武在九台市卡伦镇老街经营“转角微笑”礼品店。2009年1月23日17时许,小雪来该店购买储蓄罐,韩称“因当日与顾客吵架,小雪买储蓄罐时又与其讨价还价,非常生气”,并产生歹意。在小雪购买储蓄罐欲离去时,韩用双手掐小雪颈部,小雪倒地不动,他将她拖拽至内室猥亵尸体。事发后韩跃武用车将尸体运送到长春藏匿,以图掩盖罪行。
法院认为,韩跃武掐小雪颈部等行为致小雪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动机卑劣,杀人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情节及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必须依法严惩,维持原判,判决韩跃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小雪父母经济损失23.5万余元。
小雪的父母终难释怀
听到法庭的宣判,小雪的父母一吐胸中恶气。
“他家里人曾经说,只要我们同意留他一条命,判无期都行,就给我们100万元补偿,100万元就能换回我们孩子的命吗!多少钱都不行,必须判他死刑!”小雪的爸爸说。
“法院判决他赔偿23.5万元,可是一审宣判,他家一看判了死刑,就说没钱赔。可为了换他的命,100万都能拿得出,我家孩子的命没了,法院判的赔偿金他们都不给!”孩子爸爸很气愤,“他家人说他没钱,不肯给……”
小雪的母亲一直哭着:“我姑娘的作文、数学、英语竞赛总得奖,还是优秀干部、三好学生,画画也好。她走了,我们可咋办啊!”母亲35岁才生下小雪,视若珍宝,不料遭此横祸。
“要是一般家庭,会再生个孩子弥补痛失爱女的痛苦,可她都这岁数了,不能生了,夫妻俩的晚年太孤单了……”亲属都潸然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