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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抱走孩子逼妻离婚被讨哺乳权

  本报讯 (记者朱燕)丈夫两次将半岁的儿子抱到亲戚家,以此要求妻子同意离婚。妻子李某无奈将丈夫刘某告上法院,讨要对儿子的哺乳权。昨日,本市首例“母亲讨要哺乳权”案在怀柔法院一审落槌,法院认为,孩子尚处于哺乳期,应同母亲生活。

  李某和刘某2007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2008年初,夫妇感情出现危机。5月份,刘某将孩子抱走并告诉妻子“要见儿子除非离婚”。经过多日寻找,李某在小姑子家找到孩子。9月6日,刘某再次将孩子抱走,李某寻找未果,将刘某告到法院,要求法院支持她对孩子的哺乳权。

  昨日,刘某在法庭门口看见有记者,转身要走,被法官劝回。他认为“妻子没钱养孩子”。但法院认为,考虑到孩子尚处于哺乳期,从利于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法院支持母亲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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