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成起恶念 放火烧屋又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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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09:30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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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杭州3月3日消息(记者陈淦通讯员吴凌筱)1999年6月,浙江省龙泉县的卢某与被害人李某相识,并开始同居生活。因李某一直未同意与卢某办理结婚手续,双方产生矛盾,卢某于2004年下半年离开李某。 去年10月31日,卢带着一瓶农药再次来到李某家,要求和好,否则要李拿出4000元作为补偿,遭到李的拒绝,双方发生争吵。卢随手拿起凳子猛砸李的头部,致李轻伤。当屋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卢某故意放火烧毁他人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同时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又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浙江省龙泉法院以放火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十一年。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