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上午电 今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被告人施某冒充派出所联防队员查夜,犯下了强奸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今年40岁的施某18年前因二次企图奸淫幼女(未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3月17日晚8时许,他携带手机(已因欠费停机)、手电筒和建筑工地的工号牌,窜至通州市海晏砖瓦厂宿舍区,声称是当地派出所联防队员,当得知该厂外来打工人员赵某与王女有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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