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工妹讲述当时被检查时的情景  老板娘向记者介绍当时检查方式
人民网1月21日电 1月21日下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工商、劳动、总工会、个私协等部门前往该区梧埏镇的精艺眼镜厂着手调查女职工横遭检查事件。
1月15日,精艺眼镜厂的老板娘不见了一条保暖内裤,全厂女职工以及部分男职工都得接受检查。该厂职工忿忿不平,来电向当地媒体投诉。记者特到该厂进行采访。1月18日,此事在批露后,引起了上述有关部门的关注。
据了解,1月15日晚,精艺眼镜厂的老板娘董某在厂房边的衣架上晒了一条粉红色的保暖内裤,第二天清早去收衣服时发现这条价值100多元的保暖内裤不见了。8时许,所有的职工都上班了,董某和该厂的保安前往女职工宿舍进行搜查,没有发现。接着,她便把全厂20多个女职工叫出来,把她们身上穿的保暖内裤都进行了检查,半成品车间的女工是在办公室查的,成品车间的女职工是在车间门口查的,但一无所获。该厂职工租在外面的房子也没有放过。
该厂一位女职工告诉记者,上午9时许,老板娘叫成品车间的管理把她和其他两个女工叫到了车间门口,让她们把衣服拉起来,解开皮带,把里面的保暖内裤露出来给她看看,声称自己的保暖内裤丢了,不知她们有没有拿错。迫于无奈,女工们都照做了,但什么都没查到。下班后,她们回到寝室里,才发现自己的寝室也被翻过了。这些女职工认为,老板娘的举动已经侮辱了她们的人格。该厂的一位男职工说,他们不仅把全部的女职工都检查了,还让该厂工作人员检查了成品车间的几个男职工。
老板娘董某说,我没有让她们脱裤子,只不过想看看她们穿的保暖内裤而已。该厂的另一位负责人说,厂里经常丢东西,类似的检查,他们也进行过一两次。对此,温州乐泰律师事务所的叶选产律师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检查妇女身体必须要由公安机关的女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人不得任意检查;检查他人住宅必须持搜查证才能进行。董某此举不仅侵犯了女职工的人格权,还侵犯了她们的住宅权,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林娜史训锋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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