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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近日在南京一些法院采访时发现,随着离婚数量的增多,随之而来的子女与父母对簿公堂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暴露出许多新问题,如高额的教育费、医疗费如何分摊,因为收入减少而要求减免抚养费等,法官也颇感为难。
子女状告父母的案件中,大多数是要求增加给付抚养费的,此类案件仅南京鼓楼法院今年就审理了12起。丽丽今年21岁,父母离婚后丽丽随母亲生活,父亲每年支付1500元的学 杂费,去年丽丽进入南师大学习,每年学费陡增至八九千元。单靠退休在家的老母亲,显然无能为力,丽丽遂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增加给付上大学的教育费,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丽丽与父亲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父亲增加给付教育费用2500元。随着医疗体制和教育体制的改革,子女的医疗费用和教育费用更多地要由家长承担,许多离异的家长抚养单亲子女经济上已有困难,得到对方给付的抚养费也只有几百元,根本无法应付医疗和教育开支,许多子女在诉讼中都明确提出要父或母分担高额的教育费和医疗费,但现行法律只笼统地规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抚养比例不超过工资额的30%,抚养多个子女的最多也不能超过50%,并没有规定医疗费和教育费可以单独计算。因此,实际上子女得到的抚养费数额远远满足不了现实生活的需要。在日益增长的抚养费面前,一些父母也喊吃不消。今年鼓楼法院还受理了一起父亲状告子女的案件,父亲要求减少抚养费,理由是下岗后自己都无生活来源更无力支付过高的抚养费。(自庆、刘坤、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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