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小学有2957个学生,也号称有2957个班干部,光是讲台这一区域就有4个管理员,分别负责擦黑板、拿粉笔、整理讲桌,以及在放学后清理粉笔槽等。据记者探访,学校目的是为能让每个孩子都有锻炼机会,得到鼓励和荣誉。故老师和学生都很认可这种班干部制度,家长也颇为满意。
我们首先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设立学生干部的目的是什么,是因为缺几个开电灯扫垃圾的人吗?如果要给学生激励,奖状和评比也够了。
学生干部来源于班级民主自治这个理念。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教师和单个的学生个体都非教育的主体。他将教育主体明确为“学生集体”这个概念,关键在教师对学生集体不能直接干涉,只能充分尊重学生在他们集体中的自主管理、自我教育的权利,不以自己的言行干扰学生集体自主活动,只有如此,学生集体才可在教师集体的培育下逐渐形成。所以,班干部的设立是为建立学生集体、班集体这样的学生自治组织,在教育上的目的则是使学生从小经历民主的生活,逐步在集体中学习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并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教育与技能培训的区别所在。马卡连柯的理论与英美国家教育中“学生自治”的经验与理论如出一辙,成为我国建国后班集体形式的理论来源。
然而,在我国的实践中,班级学生组织的工作逐步弱化甚至消失在所谓班主任工作里。学生组织系统成了学校行政管理的一部分。班集体往往只是班主任意志的执行机构,也就无怪乎班干部仅剩下“干部”、管人和荣誉的意义了。
其实,早在1998年,上海市打虎山路第一小学就在华东师大教授陈桂生和胡慧闵的参与下进行过“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教育组织”的试验。他们所做的,是将学生干部从“班主任的助手”转变为“学生的代表”,将孩子的注意力从争当“小干部”引向争当“合格的班级小主人”。办法主要是在小学建立起班级学生民主生活的程序,包括班干部的民主选举,明确班委会和班委会委员的职责,建立班委会会议制度和班会制度,民主讨论本班公约,班级活动和重要事项由班委会提出初步意见交全班同学讨论,否则就不可实施。相比之下,那所“全民皆官”的小学却将班干部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专任组长,第二类是事务组长,第三类是竞聘岗位”。前两类毫无班级自主管理的影子,而第三类竞聘岗位又在班主任眼皮底下,到底能贯彻几分班级自治、民主管理的理念,我们不得而知。上海 赵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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