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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记者昨日(9月24日)从广东省有关部门获悉,为从土地供应的源头规范房地产市场,省国土资源厅和省
建设厅及相关部门拟联合发文,就进一步控制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供地总量、扩大招投标范围、加强原有建设用地改为经营性房
地产用地的管理以及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等作出规定。
问题之一:
房地产项目集中珠三角广州周边在建大楼盘竟有20多个
据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全省1999年以来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情况的调查,据初步统计,全省1999年至200
1年办理出让手续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2213宗,面积4820公顷,大部分集中于珠江三角洲地区,用地来源主要是
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从用地趋势看,房地产开发用地需求相对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江门六市办理
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占全省的84.9%,而属于广州市区及周边的番禺、增城、南海、顺德等地区范围内的房地产用地
占同期全省总量的48%。房地产项目呈现大型化趋势,广州市周边地区用地规模在33.3公顷以上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大
型楼盘有20多个。
问题之二:
建设用地大规模出让房地产用地总量同比占八成半
从房地产项目的用地来源看,主要是存量建设用地,一是原有的旧城区、旧村庄、旧石矿用地进行改造开发为房地产
项目用地;二是原已出让但闲置未用的建设用地,收回后重新出让为新的房地产项目用地,既有原来出让作为房地产开发的,
也有原来是工业项目改变用途的,如增城、番禺华南板块一些地块就是这样盘整出来的;三是政府原已征用作为建设用地但原
来未安排项目,近年来才出让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这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用地量占同期全省出让的房地产用
地总量的85%左右。
从一些地区看,由于地方政府宏观调控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总量的意识不够,过于服从市场需求,特别是急于消化闲置
土地,将存量建设用地大规模出让用于房地产开发。
两大控制性举措:
房地产用地一律招投标年度计划定牢不得突破指标
针对这些问题,省有关部门提出从土地供应源头控制,适当控制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量。一是扩大经营性房地
产项目用地招投标范围,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不管是否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权一律采取招投标方式出让。二是对
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实行年度计划。各地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制订年度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计划
,报省政府批准后,由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各地执行。所有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均纳入计划管理,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不得
突破计划控制指标。原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拟改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的,须经原用地审批机关和城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年度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计划。房地产项目用地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向社会公布。
已批地产项目:
有三种行为要收回
对已批出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的管理,也要进一步加强。对原已审批但未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项目,注销
其用地批文,该土地由政府重新安排使用;对已按规定完善用地手续但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依法解除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经认定属于闲置土地且闲置已超过两年的,一律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编辑:何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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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陈韩晖新闻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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