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11月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马兴瑞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兴瑞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兴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马兴瑞利用担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总经理,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马兴瑞 资料图搞权色、钱色交易
大搞家族腐败
2026年4月3日,新华社发布消息,马兴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年7月14日,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决定给予马兴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称,马兴瑞丧失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背弃党的宗旨和初心使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纵容失察失管,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亲友违规为他人安排工作;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帮助亲属低价购房,搞权色、钱色交易,纵容放任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巨额利益,大搞家族腐败;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或伙同亲属、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兴瑞完全背离党性原则,严重违背党中央对高级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马兴瑞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作者:杨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