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邓红阳 赵红旗 通讯员党玉红
血豆腐向来以养分丰富、口感鲜嫩深得大众青睐。然而,郑州一作坊主为了牟取暴利,雇佣3人生产血豆腐,为了降低成本,他们以牛血冒充猪血、鸭血,还往血豆腐内掺入甲醛。在4个月时间内,他们先后制售出近40万公斤血豆腐,涉案金额47万余元。8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曹金明等4名被告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已正式审结,4被告人被法院判处3至7年不等的刑罚,并处3万元至10万元的罚金。
2012年6月20日凌晨5时许,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丰产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装载的物品气味刺鼻,经对车内装载物品进行检查,发现5个蓝色塑料桶和20个塑料框内,装有大量气味刺鼻的成品血块。
公安民警将成品血块进行抽样送检,发现送检的成品血块每公斤含甲醛297毫克。根据卫生部有关公告规定,甲醛作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血豆腐中不得检出。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将曹金明等4人抓获。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2月至6月,被告人曹金明从河南省某清真食品公司,以每公斤0.4元的价格,收购新鲜牛血总计39.5余万公斤。其后,曹金明伙同另外3名被告人在郑州市金水区一无证作坊内,按照血水与纯水一比一的比例生产成品血块,并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甲醛,防止血块腐败,后将上述血块,以每斤0.6元的价格,销往郑州市多家农贸市场,销售金额47万余元。
法制网郑州8月8日电
(原标题:郑州40万公斤血豆腐检出甲醛)
【看新浪新闻赢iPad mi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