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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记者裴斌、胡良才 通讯员樊斯坦) 6月25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武汉建行爆炸案二审结果进行宣判,主犯王海剑维持原判,依法判处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均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的刑事部分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因此,驳回王海剑、王伟、王安安的上诉,维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
王海剑的辩护律师胡延美表示,将对王海剑做疏导和安抚工作,并为王海剑的父母今后的生活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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